重庆司机刘果在四川乐雅高速乐山段发生一起遭野鸡袭击的车祸过,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,刘果在行驶过程中,没有躲过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野鸡,属操作不当,应负全责。至于野鸡,刘果说炖来吃了,味道很鲜美。
小小小小小的树:交通肇事致受害人死亡,为了毁灭证据还把受害人给吃了,这要判多少年?懂法律的出来说说香菇包子Lisa:评论里不要傻了,交警判全责,是为了车主,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全部,要是野鸡全责,或者三七开,车主找谁理赔去?!哈利油油坨:警察是对的啊?如果判车主无责,修车钱未必找野鸡付啊?只有车主全责,保险公司才能赔修车钱啊Astoryy:吃了就低调点!还“很鲜美”过过过路:交警处理的真好!能给开车司机演示下怎么躲避在高速行走的动物才是正确操作?lifesharing_KONO:要是躲了死的就不是鸡了咘可:难道让野鸡负全责,找“家属”来安而不争:从前有个人河边捞条鱼,放缸里一直不吃,后来那条鱼是仙女,从此和男主开始了没羞没躁的生活。山上的鸡妖听说了这个故事﹉然后全剧终!东北水电工:可怜的野鸡在高速路上秀身姿绿卿儿:噗,怎样躲?应该是野鸡负全责吧?所以才被炖了吃…赞赏